靈程日記 舊約08路得記3-4章
815天2012年8月4日 (星期六)
靈修黙想
波阿斯對路得是由憐生愛,而拿俄米對路得也感到要照顧她的幸福,人心肉造,有這麼賢得孝順的媳婦,想到自己風燭殘年一個外邦女子在異地沒有親人照顧,實在感到愧疚,她對路得的安排其實是冒險的,萬一被人發現就是喪德敗行的事,原來在波阿斯之前還有一個比他更接近的親屬,若那人堅持又買地和要人時,怎辦呢?每個偶然的舉動都因為人的自由意志和行為決定了方向嗎?路得走到這地步快得着幸福快樂的人生了,完全是她順着婆婆的話語而行,得三5路得說:「凡你所吩咐的,我必遵行。」但拿俄米的決定不也是耶和華指引嗎?看似很多隨機性和偶然性,但結合了人的抉擇就看出了神的主權。路得捧着20公升的麥穗回家,拿俄米知道水到渠成了,她重燃了人生的希望,習俗所限,波阿斯不單富有他還是嚴守律法,這比當年他們的先祖他瑪的丈夫兄弟更教人敬重,他不是為貪圖以利米勒的
產業,「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」這是對路得的選擇看重,不過他沒有不遵守律法,
得 3:10 波阿斯說:「我女兒,願你蒙耶和華賜福。你末後表現的愛心比起初更大,因為年輕人無論貧富,你都沒有跟從。
得 3:11 我女兒,現在你不要怕,你所說的,我一定去作。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慧的女人。
得 3:12 不錯,我是你那有買贖權的近親,可惜還有一個有買贖權的近親比我更親。
得 3:13 今夜你就在這這裏過夜,明早如果他肯盡買贖你的本分,好,就由他來履行;假如他不願意這樣作,我指著永活的耶和華起誓,我一定盡買贖你的本分。你只管躺到天亮吧。」
得 3:14 路得躺在波阿斯腳邊直到早晨。因為波阿斯說過不可以讓人知道有女人來過禾場,路得就趁天色未明,人們彼此無法辨認的時候就起來。
路得託付的終身是沒有選錯的,因為她的順服最終得着萬人羨慕的福份—彌賽亞肉身的祖先,從此萬代以這外邦的女子為有福,耶和華選這個婦人有沒有條件呢?若說有,就是順服,不過嚴格來說都是恩典,她的選擇也是完全沒有先決的條件,波阿斯勇於承擔,雖然頭胎兒子是師到以利米勒,兩個都是耶和華撮合的,看路得與他瑪都在耶穌基督的家譜上留名,是伯利恆的人完全應驗了預言。
祈禱回應︰神啊,感謝祢對我每天生活的帶領,讓我明白祢的旨意,首先我要遵行凡祢所吩咐的,我要完全順服祢的安排,或許我會不明白背後的用意,但感謝祢讓我從路得身上學習順服的功課,沒有順服我們不能走合神心意的道路,不能達到神預先為我們安排的上好的福份。禱告是奉主名求。阿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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